近日,我市出台《厦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历认证方式进行调整。
《办法》明确,将央属、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领取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完成服务对象全覆盖。纳入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可享用慰劳、档案查阅等服务。同时,《办法》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历认证方式进行了扩充,调整为“以信息对比和自助认证为主、社会化管理服务兜底的递延认证模式”,愈加便捷高效。
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迅华:我们退休人员每12个月必须进行一次养老保险待遇资历认证,自助认证可以经过“厦门智慧人社”微服气务端,登录进行人脸辨认,就可以进行认证,方便快捷。对于举动不便,对于一些高龄的老人,我们会采用兜底的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来进行认证。
近年来,厦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成效明显,已构建起市、区、镇(街道)、村(社区)、退休人员小组五级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服务中转基层社区,目前服务退休人员51.3万人。全市经过提升信息化服务程度和大数据共享运用,完成退休人员住院慰劳免申即享,档案数字化率全省第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历认证大数据运用比例达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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